遼寧省工傷傷殘等級鑒定標準及賠償標準(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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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遼寧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怎樣的,工傷最多可以領到多少錢。

各市、綏中縣、昌圖縣人力資輯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國務院《工傷保險條倒》(國務院令第586號)和《遼寧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187號)關于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由統(tǒng)籌地區(qū)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jù)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的要求,經(jīng)研究,對2013年我省企業(yè)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三項待遇(以下簡稱“三項待遇”)提出如下調整意見,請遵照執(zhí)行。

一、本次待遇調整的范圍為2012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人員。

二、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的調整:一級傷殘每月增加200元、二級傷殘每月增加190元,三級傷殘每月增加180元,四級傷殘每月增加170元。調整后的最低傷殘津貼標準:一級傷殘1850元/月,二級傷殘1750元/月,三級飭殘1650元/月,四級傷殘1550元/月。

三、五至六級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增長水平的一定比例進行調整,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

四、工傷人員的生話護理費的調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6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l3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00元。調整后的最低護理費標準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1450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1200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1000元/月。

五、工亡人員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每月增加120元。調整后的最低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標準為:工亡人員的配偶850元/月,其他供養(yǎng)親屬800元/月。

六、各市(縣)可根據(jù)本地區(qū)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結臺“三項待遇”的實際情況,對本指導意見第二、四、五條款中待遇提高水平進行適當調整,但對規(guī)定的‘三項待遇”最低標準不得調整。

各市(縣)在本次待遇調整后,工傷人員及供養(yǎng)親屬的待遇水平仍低于本指導意見規(guī)定的最低標準的,應統(tǒng)一調整到最低標準。

七、此次“三項待遇”調整所需費用的支付渠道: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一至四級工傷人員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一至四級工傷人員由用人單位支付,所需費用接原渠道列支。

此次三項待遇調整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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