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xié)助財務經(jīng)理做好財務日常管理工作,檢查、督導會計運作,保證會計核算工作的正常運轉。
二、組織相關會計及時清理內部往來帳,以及公司對外往來賬核對,并及時上報公司領導。
三、嚴格按有關的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及審批權限審核報銷,對違反財會報銷制度,堅決不予支付;審查或參與擬定工程建筑合同、設備定購合同、協(xié)議及其他經(jīng)濟文件,加強事前監(jiān)督。
四、嚴格審核銷售公司供應部門費用的借支,控制兩部門預算外的費用支出。
五、負責各種費用臺帳的登記備查,包括對銷售公司、供應部門承包費用的統(tǒng)計、考核。
六、督促銷售公司、供應部、生產(chǎn)科等部按時向財務報送相關資料。
七、嚴格審核除公司日常費用報銷以外的款項支付,如支付原材料款、購置設備款、在建工程款。
八、嚴格審核公司內部員工借款,負責對員工借款的催收和清理,平時加強監(jiān)督,年底及時清理。
九、參與銷售合同評審,負責銷售合同歸檔保存、調閱等管理工作。
十、分管銷售部財務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部門內部財務檔案資料(公司文件、會計資料、合同資料、工程驗收決算資料)的整理歸檔。
十二、負責部門員工勞動紀律督查工作。
十三、從會計制度規(guī)范和節(jié)稅原則,審核會計記帳憑證和原始憑證。
十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