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根據審核過的支票領用單,簽發(fā)支票,并在支票領用單上填寫支票號,交稽核崗加蓋預留銀行印章。
2、負責根據審核過的借款單,填制銀行匯款憑證,由稽核崗蓋預留銀行印章后,負責及時送交銀行。
3、負責根據主管會計提供的轉賬支票填制進賬單負責送存銀行。
4、負責辦理的銀行匯款回單、銀行進賬單回單等各種收付款憑證。
5、負責及時到銀行取回結算票據交主管會計處理。
6、負責對每月的記賬憑證號進行排序整理,并在現金日報表中標注本號及起始憑單號。
7、負責人民幣現金、外匯現金、銀行定期存款存單、有價證券、貴重物品的管理。
8、負責現金日記賬逐筆登記,根據記賬憑證編制現金報表,并經主管會計審簽。每天下班前盤點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發(fā)現差錯查找不過夜,對不按現金管理規(guī)定進行盤點清查而造成的資金損失,由個人負責賠償。
9、不超限額保存現金,不私借、挪用公款,不用開支單據和“白條”頂替庫存現金,不為其它單位、部門用支票套取現金。
10、負責認真執(zhí)行銀行賬戶管理和結算規(guī)定,不向外單位和個人出租出借銀行賬戶,嚴格執(zhí)行票據法規(guī)定,支票使用必須按規(guī)定要素填寫。不利用銀行賬戶搞非法活動。
11、負責現金、銀行存款賬的對賬工作,做到賬款相符、賬賬相符,及時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jié)表”,做好未達賬項的清理工作,防止呆賬項形成。定期不定期地接受財務負責人、主管會計對現金、銀行賬的抽查。
12、負責填寫銀行結算票據和現金日記賬記載,字跡要工整規(guī)范。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