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高考招生國家專項計劃相關政策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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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下午,甘肅省招辦公布了在高考招生錄取中,全國高校面向我省貧困地區(qū)定向招生的國家專項計劃相關政策。

根據(jù)教育部規(guī)定,甘肅省實施國家專項計劃的區(qū)域為11個市州的58個集中連片貧困縣市區(qū)。甘肅省以上地區(qū)具有當?shù)剡B續(xù)3年以上戶籍和當?shù)馗咧羞B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當年我省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具有當?shù)貞艏目忌商顖髧覍m椨媱澲驹。國家專項計劃分為兩部分,省外高?含蘭州大學、西北民族大學)國家專項計劃,以及西北師范大學、蘭州理工大學、蘭州交通大學、甘肅農(nóng)業(yè)大學、蘭州商學院、甘肅中醫(yī)學院等6所省屬高校國家專項計劃。

報考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到戶籍所在縣區(qū)招辦申領《甘肅省面向貧困地區(qū)定向招生考生資格審查表》,填寫后交縣區(qū)招辦進行資格認定及備案,凡不進行資格認定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國家專項計劃錄取。

國家專項計劃的志愿填報與普通類第一次填報志愿同步進行,實行“1+1”順序志愿的模式,可填報2所院校,設置“1個第一志愿、1個第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yè),在投檔時按照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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