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放暑假有關事項的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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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放暑假有關事項的通知1】

各單位:

2015-2016學年第二學期即將結束,經學院同意,現(xiàn)將放暑假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放假時間

學生放假時間為7月9日(周六)至8月27日(周六)。學生8月28日(周日)晚點名,8月29日(周一)正式上課。補考答疑時間為8月26日至30日,補考時間為8月31日至9月6日。

教職工放假時間為7月11(周一)至8月25日(周四)。教師在完成本學期工作任務后,經單位領導同意,可與學生同時放假。教職工8月26日(周五)報到,各單位9:30前向人力資源部報告出勤情況。8月29日(周一)上班、上課。

二、假期值班

放假期間,由院領導和中層管理人員輪流值班,負責處理全院臨時性公務、巡視檢查校園安全情況。

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保證通訊聯(lián)絡暢通,并做好值班記錄,遇到緊急情況或突發(fā)事件要及時向學院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告。各單位如需蓋章,請?zhí)崆芭c學院辦公室聯(lián)系。

中干若離開桂林,須填寫《信息科技學院中干請假單》(http://i2.guet.edu.cn/xybgs/show.asp?id=17),經分管院領導批準后報學院辦公室周丹處。

學院值班電話:0773-2290550。

學校保衛(wèi)處值班室電話花江校區(qū)為2290110,學院保衛(wèi)部值班電話為2291500。

三、治安、安全問題

各單位要做好假期相關工作安排,加強對師生員工的安全教育,在放假前對實驗室等重點部位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做好防火、防盜等工作,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各類事故的發(fā)生。后勤、保衛(wèi)隊等部門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做好后勤保障服務及校園安全保衛(wèi)工作。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信息科技學院辦公室

6月22日

【關于放暑假有關事項的通知2】

各縣市區(qū)教育(文教、社會事業(yè))局,市直學校:

為切實做好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暑假前后工作,現(xiàn)將有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1.小學期末考試時間定于6月27、28日兩天,由各縣(市、區(qū))安排并組織實施。

2.初一、初二年級期末考試時間定于6月27、28日兩天,高一、高二年級期末考試時間定于6月28~30日三天。初中、高中全市統(tǒng)一進行質量檢測,具體安排由市教研室另行通知。

3.全市實行錯時放假,幼兒園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定于7月1日、普通高中定于7月3日教師離校,暑假開始。

4.新學年定于8月29日教師到校,30、31日進行開學工作準備;9月1、2日學生報到,9月3日正式上課。

  二、切實規(guī)范辦學行為

1.嚴禁暑期違規(guī)補課。暑假期間,學校要認真貫徹執(zhí)行《教育部關于印發(fā)<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guī)定>的通知》(教師〔2015〕5號)等文件要求,在堅持自愿的前提下,高三年級學生可根據教學需要適當安排補課,補課時間不得超過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氣特別炎熱時不得組織學生補課,高三年級的補課安排須在補課前三天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我局監(jiān)察室備案。中小學其他各年級一律不得在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禁止中小學校為社會上各類補習班提供教學設施或場地。

2.嚴格招生管理工作。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基礎教育學校招生的各項政策規(guī)定,做好小學升初中、初中升高中的招生工作。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認真貫徹《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教基一〔2014〕1號)和《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規(guī)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堅持就近免試入學,不得以考試等形式選拔新生并收費,妥善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普通高中招生要按照《宜春市中招工作規(guī)定》,嚴禁違規(guī)跨縣(市、區(qū))招生。中考招生改革試點縣要按照《宜春市初中畢業(yè)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認真做好初中畢業(yè)生學業(yè)考試、綜合素質評價、高中招生錄取等各項工作;其他縣(市、區(qū))要認真做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為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做好準備。

3.加強監(jiān)督檢查工作。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所轄學校辦學行為的督查,對不規(guī)范的辦學行為,經查實后,要嚴肅處理。市教育局設立舉報監(jiān)督電話和郵箱,舉報電話:0795-3198016、3997843;郵箱:ycjyjss@163.com。

三、放假工作要求

1.合理安排暑期生活。暑假期間,各地各校要加強與家庭、社區(qū)的聯(lián)系,合理安排學生的假期生活,要組織開展“暑假讀一本好書”、“送溫暖?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等活動,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圖書館、體育館等場所,開展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素質教育等活動,豐富學生課余生活,關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讓學生感受到社會的關愛,體驗到假期的快樂。

2.鞏固提高“兩基”成果。新學年開學,各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控輟保學”雙線目標責任制的要求,強化責任,積極動員流生返校,不斷鞏固“兩基”成果,確保義務教育普及程度及鞏固率不滑坡。要認真組織實施教育民生工程,加強扶貧助學、捐資助學,堅決防止學生因家庭貧困而輟學。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要求做好高考入學政府資助金的評審發(fā)放工作。

3.規(guī)范學校內部管理。各地各校要對2015-2016學年尤其是本學期工作進行認真總結,總結經驗,分析問題,謀劃好新學年的工作。要組織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班主任會;加強師德師風教育,做好師德年度考核工作,嚴禁有償家教等各類違背師德規(guī)范的行為發(fā)生。要積極組織教師參加業(yè)務培訓,不斷提高教師的業(yè)務能力和水平。要在放假前,對經費的收支使用情況進行清理,增強經費保障能力。各地要利用暑期加快教育項目工程建設,確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設任務。各學校要對校舍建筑、設施、水電管網等進行檢修,及時添置必需的教育教學儀器設備,確保新學年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4.強化學生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按照省、市關于汛期和暑期學生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的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切實抓好學生汛期和暑期安全教育,加強寄宿制學校和留守兒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學校落實安全教育常規(guī)工作。各學校要在放假前通過班會課、告家長書、家訪等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預防各種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別要加強道路交通、食品衛(wèi)生、防溺水等安全教育。要強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安全責任,各校在放假前要進行安全隱患大排查,并妥善安排學校領導帶班和暑期值班及護校工作。市直學校暑期值班安排于7月4日前報我局秘書科。

請各地接此通知后,及時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轄區(qū)內各中小學幼兒園,切實加強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考試任務順利完成,讓廣大師生過一個健康、平安、充實而有意義的暑假。

宜春市教育局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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