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5歲的魏明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導致他走上了邪路。據(jù)魏明自述,他在同學的生日宴會上認識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經(jīng)常請他去餐館吃喝,帶他去電子游戲廳玩游戲機。工作繁忙的父母沒時間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對魏明說:“有一個小子總跟我過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訓教訓他,反正他也不認識你!北煌醮蟾邕@么一蠱惑,原本老實聽話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個人的頭上猛擊一棒,導致其頭部受了重傷。
法官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呈現(xiàn)團伙化趨向,共同作案的比例較高,近年審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高達60%以上。這與不良交友有密切關系。因為,青少年階段是逐步走向成熟的階段,這一階段其模仿性極強,周圍環(huán)境對他們的影響很大。由于在他們周圍同他們長期來往的都是一些有各種不良習氣的人,所以容易染上好吃懶做、貪圖享受的不良習氣,從而使之逐步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