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微腐敗對照檢查材料【范文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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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微腐敗”多數都涉及民生領域,包括征地拆遷、城中村棚戶區(qū)改造、土地征收流轉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破壞黨群關系。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收集的基層微腐敗對照檢查材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基層微腐敗對照檢查材料】

涉及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村組干部職務犯罪的案件,也被稱為基層微腐敗,目前呈現出易發(fā)多發(fā)、量大面廣的狀態(tài)。雖然基層微腐敗涉及的貪腐主體權力層次“微”,貪腐事項“微”,但基層微腐敗造成的危害并不“微”。

基層微腐敗的危害性

侵蝕黨的執(zhí)政基礎。行政村鎮(zhèn)和社區(qū)居民委員會是整個國家治理體系中的根基,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和村組干部作為最基層的黨員干部,是中國共產黨執(zhí)政大廈地基中的鋼筋。他們與群眾的接觸最直接,群眾也更為信任和更易于向他們尋求幫助。而基層微腐敗完全背離了黨員干部為人民服務的職責,與群眾的預期相反,侵犯老百姓的現實利益增加其自身財富。常見的有:在城鎮(zhèn)化建設土地流轉的過程中,農村基層領導干部侵吞征地拆遷補償款等巨額集體資產;虛報冒領、克扣侵占涉農惠農扶貧領域專項資金以及失地農民的土地補償款;在救濟、補助上搞優(yōu)親厚友、吃拿卡要,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辦理低保、公款私用等。這些赤裸裸的與民爭利的行為極大地破壞了黨群關系、干群關系,直接侵蝕黨的執(zhí)政基礎,撼動了國家長治久安的根基。

破壞政治生態(tài)!白匀簧鷳B(tài)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態(tài)也要山清水秀!眱(yōu)化黨內政治生態(tài),是在深刻分析全面從嚴治黨要解決的關鍵問題中得出的重大判斷。有貪腐行為的基層干部為了確保借以斂財的權力能夠長期掌握在手,往往會腐蝕拉攏上級黨員干部,以構建自己的保護系統(tǒng),從而引發(fā)更大范圍的腐敗,成為滋生腐敗墮落的溫床,極大惡化了基層政治文化和整個國家的政治生態(tài)。

扭曲行政信息。行政信息傳遞通道通暢、內容真實有效是良好治理國家的前提;鶎迂澑黧w為了達到謀取自身利益的目的,欺下瞞上,對上向上級政府報送的是虛假信息,對下向群眾隱瞞國家的幫扶措施。一方面向上級政府報告幫扶款項已經發(fā)放到位;另一方面,并不告知群眾相關幫扶事項,從而侵吞大量資金。微腐敗使政府投入的大量資金落入微腐敗主體之手,并沒有被實際有效地分配到所需村民,使國家相關的產業(yè)政策、扶貧政策失效。更嚴重的是,在錯誤行政信息的誤導下,政府可能會將原本正確的決策調整為錯誤的決策。歪曲的行政信息阻礙了整個行政體系的信息傳遞和執(zhí)行,大大降低了行政管理的效率和有效性。

敗壞黨和政府的執(zhí)政形象;鶎游⒏瘮〉臋嗔χ黧w及其家屬們在日常生活中肆意妄為、荒淫奢侈,且在面對反映問題和有所訴求的群眾時,態(tài)度往往極為狂妄、惡劣,易利用職權采用高壓形式打擊報復,更有甚者與當地的黑惡勢力勾結,為非作歹。這些做法與黨和政府是人民利益代表的性質不符,極大地損壞了黨和政府的執(zhí)政形象。

基層微腐敗滋生的原因

第一,對基層權力監(jiān)督無力。當前,我國基層權力的內部監(jiān)督和外部監(jiān)督雖然都已經建立,但很不完善,遠未有效運作。如村廉勤委員會、理財小組對村干部的監(jiān)督以及社區(qū)居民監(jiān)督委員會對社區(qū)干部等的內部監(jiān)督,在現實中形同虛設,未成為對基層干部的抗衡力量。無論是法律監(jiān)督部門的監(jiān)督和非法律監(jiān)督部門等的外部監(jiān)督,監(jiān)督力量都相對薄弱,往往是群眾的意見很大,而監(jiān)督部門掌握的情況不全面、不深入,再加上外部監(jiān)督多是事后監(jiān)督,缺乏事前防范,不能有效防治基層微腐敗。

第二,村務社務公開不到位。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guī)定,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實行村務社務公開制度,村委會和居委會應當及時將村民、居民關心的事項真實公布。但在實踐中,村務社務公開普遍存在隨意性和零散性,給基層微腐敗留下了可乘之機。

第三,懲治輕緩且不及時。我國刑法對職務犯罪的主體明確界定為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受委托從事公務的人員,基層干部僅在受委托從事公務的情況下符合職務犯罪主體條件。司法實踐中對基層干部的貪腐犯罪主體身份的認定爭議很大,導致司法機關對一些案件的管轄出現爭議,懲治不及時。此外,法院判決寬緩,大量運用緩刑,在一定程度上也放縱了微腐敗。

第四,基層干部法律意識淡薄;鶎痈刹块L期以來習慣于憑經驗或人情關系指導工作,對土地管理、資源保護、職務犯罪等政策法律學習知之甚少,法律意識淡薄,對自身行為缺乏嚴格的要求和約束。

基層微腐敗的治理對策

落實群眾對基層干部的監(jiān)督。一是建立村民、居民信息數據庫。建立匯集縣鄉(xiāng)兩級村民、居民家庭人口、土地山林、聯(lián)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的信息數據平臺;鶎诱ㄆ诎l(fā)送相關信息,讓村民、居民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政策充分知情。同時,上級在無下級配合的情況下,也可以隨機調查、核實政策的落實情況。二是暢通群眾監(jiān)督渠道,完善線上、線下檢舉控告微腐敗渠道,讓權益受損的群眾監(jiān)督有渠道、維權有途徑。三是建立逆向實質核查監(jiān)督制度。對國家政策落實的監(jiān)督,一般的檢查監(jiān)督都是自上而下,采取“上級對下級”“書面材料對書面材料”,很少與政策的直接利害關系人(村民、居民)當面核實,從而給基層干部造假、貪腐留下了操作空間。因此,針對國家政策的執(zhí)行情況,可以實施村民、居民的逆向核查,建立常態(tài)的實質核查監(jiān)督制度。

增加村務社務的透明度。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通過出臺地方行政法規(guī),對村務社務的公開方式、時間、內容和地點做出規(guī)定,便于群眾監(jiān)督。對于財務公示內容來說,至少應該公示以下內容:國家政策的補償標準、所有村民居民的資格調查、符合補償標準的村民居民名單、村民居民的補貼金額。對公示方式來說,可以運用微信等新媒體傳播手段,使村民和居民可以隨時接收相關事務信息,隨時隨地開展監(jiān)督。

及時有效地懲治基層貪腐。意大利著名的刑法學家貝卡利亞說:“制止犯罪發(fā)生的一個最有效的手段,并不在于刑罰的殘酷,而在于刑罰的不可避免!倍糁苹鶎游⒏瘮∫环矫嬉哟髴椭呜澑袨榈牧Χ龋硪环矫娓刮⒏瘮”唤野l(fā)、受懲罰的概率提高,實現“快、準、狠”的精準懲治。紀檢、司法機關必須從制度、機制、方法上下狠功夫,對一般性問題嚴肅批評,對違法違紀問題決不姑息,加強對基層微腐敗行為的問責、懲治力度,充分發(fā)揮懲治手段的有效性。

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法治教育。要從多方面,多角度,采用靈活多樣的形式來加強對基層干部的法治教育。首先,建立大宣傳格局。政府部門應積極參與,形成宣傳合力,營造法治氛圍。其次,通過建立“法治鄉(xiāng)鎮(zhèn)”“法治鄉(xiāng)村”“法治社區(qū)”形成法治細胞,把法治細胞的建設作為考核干部政績的一項重要指標。最后,利用基層民俗節(jié)日場所、微信等網絡媒體手段,采用“問題提示+場景體驗”的警示教育形式,設置針對職務犯罪高發(fā)原因的對策性知識模塊,來引導消除基層干部潛在的貪腐念頭。此外,還可以已發(fā)的真實案件為基礎制成短片或者微電影,讓基層干部觀看,通過法治教育補足基層干部的精神之鈣,增強其自覺性,確保政策在基層得到執(zhí)行和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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